我們都知道警察分爲很多類,不同的警察負責的職責也不同。比如我們經常看到的交警、戶籍警察、公安民警、治安警察等,你知道警察分爲哪幾類嗎?馬上來了解一下吧!
人民警察按其職業分類可以分爲: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含交通警察、治安警察、森林警察、網絡警察、旅遊警察、禁毒警察、海關緝私警察、鐵路警察、民航警察、PTU等)、司法行政機關中的監獄人民警察、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
警察爲一份職業,主要職責爲執法、維持公共安全,保護性命及保障財產。一般要求大專及以上學歷和公安警察學校畢業生,專業有:公安管理、公安法制、公安情報、犯罪學、刑事科學技術、治安、警務指揮戰術、偵查學、經濟犯罪偵查、網絡安全與執法、安全防範工程、公安視聽技術、交通管理、涉外警務、警犬等專業。
擔任人民警察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年滿十八歲的公民;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良好的品行;
(四)身體健康;
(五)具有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
(六)自願從事人民警察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人民警察: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