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支票的用途:
1、用於支付職工工資津貼;
2、用於支付個人勞務報酬;
3、用於頒發給國家規定的個人的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等各種獎金;
4、用於各種勞保福利費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5、用於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
6、用於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7、用於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8、用於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現金支票的用途一欄填寫是有限制的,正常情況下是填寫備用金、差旅費、工資、勞務費等,當然金額不同所對應的應該填寫的具體項目也是不同的,並且不同銀行相對的不同的提取款項都有不同的限額標準,正常情況的最高限額爲5萬元。提取備用金的話一般寫2萬元以下,提取差旅費和工資的則是一般在2萬至5萬元之間。如果所需提取的款項超過了銀行的限額,那麼必須提前向銀行進行申請,只有經過銀行審批同意後纔可以提取。
1、出票日期:數字必須大寫,這裏對於“零”的書寫要特別引起注意;
2、收款人:現金支票收款人可寫爲本單位名稱,此時現金支票背面“被背書人”欄內加蓋本單位的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之後收款人可憑現金支票直接到開戶銀行提取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