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的區別是:
1、承兌對象不同:商業承兌匯票是由銀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兌,銀行承兌匯票由銀行來承兌;
2、簽發對象不同:商業承兌匯票按交易雙方約定,由銷貨企業簽發,但由購貨企業承兌,銀行承兌匯票由在銀行開立存款帳戶的存款人簽發;承兌銀行向出票人收取萬分之五的手續費;
3、商業承兌匯票簽發人銀行存款不足時,銀行可拒絕支付;銀行承兌匯票簽發者銀行存款不足時,銀行見票無條件支付。
商業承兌匯票是商業匯票的一種,是指收款人開出經付款人承兌,或由付款人開出並承兌的匯票。使用匯票的單位必須是在商業銀行開立帳戶的法人,要以合法的商品交易爲基礎,而且匯票經承兌後,承兌人(即付款人)便負有到期無條件支付票款的責任,同時匯票可以向銀行貼現,也可以流通轉讓。
銀行承兌匯票是商業匯票的一種,是指由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帳戶的存款人簽發,向開戶銀行申請並經銀行審查同意承兌的,保證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對出票人簽發的商業匯票進行承兌是銀行基於對出票人資信的認可而給予的信用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