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船使用稅即車船稅,是以車船爲徵稅對象,向擁有車船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車船稅是按年徵收的,每年都要交。並且在購買交強險的時候通常需要一併繳納車船稅,屬於一種強制徵收的財產稅。不過如果是新車購買車船稅,那麼只需要繳納上牌當月至當年年底月份的稅收,並不需要繳納全額的車船稅。
車船稅徵收範圍是
1、車輛,包括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機動車輛指依靠燃油,電力等能源作爲動力執行的車輛,如汽車、拖拉機、無軌電車等;非機動車輛指依靠人力,畜力執行的車輛,如三輪車、自行車、畜力駕駛車等。
2、船舶,包括機動船舶和非機動船舶。機動船舶指依靠燃料等能源作爲動力執行的船舶,如客輪、氣墊船等;非機動船舶指依靠人力或者其他力量執行的船舶,如木船、帆船、舢板等。
特定減免車船稅的情況
1、經批准臨時入境的外國車船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的車船,不徵收車船稅。
2、按照規定繳納船舶噸稅的機動船舶,自車船稅法實施之日起5年內免徵車船稅。
3、依法不需要在車船登記管理部門登記的機場、港口、鐵路站場內部行駛或作業的車船,自車船稅法實施之日起5年內免徵車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