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稅包含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不包括上述由國家稅務局系統負責徵收管理的部分),地方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繳納的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佔用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車船使用稅,車船使用牌照稅,印花稅,契稅,屠宰稅,筵席稅,農業稅、牧業稅及其地方附加,地方稅的滯納金、補稅、罰款。
地稅,全稱地方稅,中央稅的對稱,此種稅收是由國家地方政府依據稅收徵收管理權以及收入支配權進行分類管理和支配進行徵收的一類稅收,地稅屬於地方固定財政收入,由地方管理和使用的稅種。
簡單來說,就是由該地區的稅務機構徵收在地區經營企業的稅款。比如:深圳地稅局,就是徵收在深圳經營的一些企業的地方稅。
1、立法權屬於國家中央,地方政府有管理權有較大的機動權限;
2、由地方政府決定課徵地方稅收,其立法權與管理權完全由地方政府決定;
3、地方政府只負責徵收管理,立法權和基本管理權均屬於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