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積分的有效期
包商銀行信用卡積分在主卡帳戶內保留直到銷戶爲止。持卡人在卡到期續卡時,積分自動延續;卡帳戶關閉或註銷時,剩餘積分將被清零,不能再恢復。凡卡及帳戶狀態正常的卡,主卡持卡人可隨時在帳戶下兌換“積分”。
2、申請資格
包商銀行信用卡持卡人在包商銀行發行的信用卡上消費後,可以按照積分規則得到相應的積分;髮卡行對髮卡行發放的特殊積分規則信用卡,以該特殊積分規則在信用卡領用合同中的規定爲準;
3、由包商銀行發行的聯名卡,聯名卡會員積分以商戶規定爲準,積分規則不變。
4、持卡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其信用卡得不到使用或管理,自銷信用卡帳戶,未償還包商銀行的其他債務,違反《包商銀行信用卡領用合約》,違反《包商銀行信用卡章程》或本積分規則及其他相關規定,以及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則包商銀行有權取消其兌換積分禮品和參加積分獎勵活動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