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選擇權是利好。因爲現金選擇權出現之後,後市上漲的概率非常大。現金選擇權實際上是給了小股東或者是老股東一個選擇的權利,避免它們產生比較大的虧損,從這個方面來看,對於持股者來說現金選擇權是利好的。
現金選擇權是指什麼
現金選擇權是指當上市公司擬實施資產重組、合併、分立等重大事項時,相關股東按照事先約定的價格在規定期限內將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出售給第三方的權利。
現金選擇權有哪些要素
1、授予範圍:就現有案例看,授予範圍有三種可能,一種是僅向被收購方異議股東提供現金選擇權,一種是僅向收購方異議股東提供現金選擇權,一種是向吸收合併雙方異議股東均提供現金選擇權。
2、提供方:就現有案例看,現金選擇權提供方一般爲除上市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有的是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有的是上市公司財務顧問,有的是戰略投資者等,投資者應重點關注現金選擇權提供方是否具備相應履約能力。
3、行權價格:現金選擇權行權價格一般以上市公司董事會決議日前20個交易日均價爲基準確定。
4、行權條件:一般要求相關股東必須在股東大會投反對票,且一直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到現金選擇權申報行權期間才具有行權資格。
5、申報行權期間:行權申報期限不少於五個交易日,並不超過十個交易日。在申報期間,有效行權申報的前提是投資者具有現金選擇權利且持有相應份額的標的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