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工傷保險變更全省通辦指南
(一)線下辦理流程
申請人可以就近向我省社會保險服務中心工傷保險經辦部門(見附件一)申請辦理工傷保險待遇變更,填寫《工傷保險待遇變更申請表》,辦理地經辦機構按規定受理後,在5個工作日內將辦理結果反饋給申請人。
(二)線上辦理流程
工傷人員登入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業務大廳(),點擊“業務辦理”→“工傷待遇變更申請”,選擇需變更的待遇項目,填寫申請變更理由,上傳證明材料,提交申請;工傷人員登入網上業務大廳點擊“社保資訊查詢”→“審批結果檢視”,查詢審批結果。
注意:線上辦理流程目前只對工傷人員開放,工傷保險供養親屬暫不能使用線上辦理業務。
二、申請條件及材料
(一)申請條件:需暫停或恢復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人員。
(二)申請材料:
1.《工傷保險待遇變更申請表》(見附件二);
2.失享受待遇條件或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鑑定或拒絕治療的證明材料(申請暫停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工傷職工(含供養親屬)提供)
3.恢復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證明材料(申請恢復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工傷職工(含供養親屬)提供)
工傷保險待遇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