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在本市就業的專科及以上的學員,或具有初級專業技術職稱以上人員,以及已取得市人力社保部門門頒發的相應資質證書的護理人員等一般人才。
辦理材料
1、書面申請書;
2、書面勞動合同或務工證明;
3、畢業證、技術職稱證書或護理人員資質證書;
4、戶口遷移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5、在合法穩定住所地入戶的,還需提供住房手續;
6、租賃住房的,還需提供房屋所有人同意入戶手續;
7、有直系親屬隨遷的,需提供親屬關係證明;未成年子女隨遷的,還需提供父母《結婚證》或者父母離婚手續和子女直接撫養的證明材料。
辦理流程
本人攜帶相關落戶申請材料,前往擬落戶地公安派出所戶籍視窗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辦理地點
擬落戶地公安派出所。
申請落戶地址
凡是申請落戶重慶的人才,可自願選擇城鎮地區的本人合法穩定住所、單位集體戶、單位所在區縣(自治縣)直系親屬、社會人才集體戶或社區集體戶入戶。
辦理時限
25個工作日,市內遷移不超過10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