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就業見習基地招用以下人員:
1、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高校畢業學年在校生以及對口支援西藏等地區的高校畢業生;
2、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臺灣高校畢業生、臺灣高校畢業學年在校生;
3、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技師學院進階工班、預備技師班以及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畢業學年在校生;
4、進行失業登記的16-24歲失業青年。
補貼標準
(一)享受就業見習基地每月發放不低於2100元的基本生活費;
(二)享受不低於100元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申請材料(基地申領)
就業見習基地在就業見習人員見習結束後60天內向當地人力社保部門申報見習補貼,並提供以下材料:
(一)《重慶市青年就業見習補貼申報表》;
(二)就業見習協議原件;
(三)就業見習人員身份證(臺胞證)復(影)印件;
(四)就業見習人員畢業證或學生證複印件,香港、澳門、臺灣、國外學歷畢業生需提供相關學歷認定材料;
(五)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發票以及保險單的原件和複印件,收復印件,退回原件。
就業見習補貼申報流程
就業見習基地在就業見習人員見習結束後60天內向當地人力社保部門申報見習補貼。
就業見習基地扶持政策
對吸納符合條件人員參加就業見習,按規定支付見習人員基本生活費併爲其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單位,可享受1300元/人·月的就業見習補貼,對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其實際留用人員的補貼標準提高至1500元/人·月,補貼期限爲1-12個月。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補貼按就業見習人員每人100元標準一次性劃撥給就業見習基地。被評爲“重慶市青年就業見習示範基地”的單位可有一定資金獎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