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比上一年增加40元,爲320元/人,各級財政人均補助標準比上一年增加30元,達到580元/人。
二、困難羣體個人繳費部分資助參保標準及個人承擔標準 (人/年)
1、城鄉低保對象:醫療救助資金定額資助參保標準爲120元,個人承擔200元。
2、喪失勞動能力的一二級重度殘疾人:醫療救助資金定額資助參保標準爲120元,個人承擔200元。
3、低收入家庭中的60週歲以上的貧困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含農村三級殘疾中的智力和精神殘疾人):醫療救助資金定額資助參保標準爲120元,個人承擔200元。
4、邊境一線農村居民:醫療救助資金定額資助參保標準爲70元,個人承擔250 元。
5、特困供養人員:特困供養人員由醫療救助資金全額資助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6、城鄉重點優撫對象:城鄉重點優撫對象個人繳費實行全額資助,其中醫療救助資金資助標準爲120元,優撫對象醫療補助資金資助標準爲200元。
7、獨生子女家庭:符合計劃生育城鄉居民醫保資格認定的農村獨生子女父母以及未滿18週歲的獨生子女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補助標準爲180元,個人承擔140元。
8、雙女戶家庭:符合計劃生育城鄉居民醫保資格認定的雙女戶父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補助標準爲180 元,個人承擔140元。
9、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符合計劃生育城鄉居民醫保資格認定的特殊家庭的父母(傷殘子女不予補助)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 險給予全額補助,個人不繳費。
10、脫貧人口:脫貧人口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定額資助180 元,個人承擔14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