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貼對象
在戶籍所在區縣以外區域實現單位就業(公益性崗位就業除外)、自主創業,且連續就業3個月及以上並仍處於就業狀態的我市戶籍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即16週歲以上、有勞動能力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以下簡稱貧困勞動力)。
二、補貼標準
在山東省就業的,按800元/人給予補貼。在其餘區域就業的,按500元/人給予補貼。每人只享受一次補貼,不重複享受。
三、申請資料
貧困勞動力穩定就業3個月並仍處於就業狀態的,即可申請補貼。所需資料:
1、重慶市貧困勞動力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附件1)。
2、出示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原件。
3、下列人員需提供以下就業憑證:
⑴市內單位就業人員(用人單位爲其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除外),提供用人單位蓋章的就業情況說明(附件2)(出具時間在申請時間當月或上月,下同),或近3個月的工資流水(需顯示用人單位資訊,截止時間在申請時間當月或上月,下同)。
⑵市外單位就業人員,提供用人單位蓋章的就業情況說明,或近3個月的工資流水,或近3個月用人單位爲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憑證(截止時間在申請時間當月或上月)。
⑶市外自主創業人員,提供工商營業執照複印件。
四、經辦流程
透過“就業資訊系統”辦理。
1、初審
鄉鎮(街道)社保平臺透過“就業資訊系統”錄入貧困人員求職創業補助申請,比對就業資訊系統、扶貧資訊系統、單位參保、工商註冊等資訊,檢視工資流水等就業憑證,並調查覈實,確定是否轉移就業(就業資訊系統戶籍地與就業地不一致即可;有異議的,可檢視戶口簿中戶籍轉移資訊覈實)、就業時間等。資料不齊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補充的資料。不符合條件的,告知原因並退回申請資料。符合條件但未辦理就業登記的,即時按規定爲其辦理就業登記。
2、複審
鄉鎮(街道)社保平臺按季將貧困勞動力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明細表(附件3)、貧困戶證明(由鄉鎮統一查詢打印)及申請人資料報縣就業和人才服務局審批。
3、公示
縣就業和人才服務局審覈後,按季將擬享受補貼的申請人、補貼標準、補貼金額等情況公示,公示期爲5個工作日。
4、確認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縣就業和人才服務局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資料及審覈表(附件4)送財政部門在每季度首月底前將補貼劃入上季度申請人帳戶,並將經費劃撥情況反饋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