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無錫一名幼童被鎖車內,家長拒絕破窗執意等開鎖。具體幼童被鎖車內家長拒絕破窗等開鎖是怎麼回事?到底幼童被鎖車內家長拒絕破窗等開鎖什麼情況?下面我們就一起來了解。
幼童被鎖車內家長拒絕破窗等開鎖是怎麼回事
近日,江蘇無錫,一名幼童被鎖車內,消防員趕赴營救,家長卻不同意破窗,執意要等開鎖師傅。看着孩子在車內滿臉通紅、哇哇大哭,消防員拿來戰鬥服蓋在車窗上,還時不時用儀器測溫,防止因車內溫度過高致孩子有生命危險。
經過漫長的等待,開鎖師傅趕來將車門開啟,孩子成功獲救。
就在今年1月,也有兒童被鎖車內父母拒絕破窗的事情發生。
據此前報道,浙江衢州,高速服務區執勤的汪警官接到求助稱,一名兩歲孩子被鎖車內,孩子滿臉通紅、滿頭是汗,情況十分危急,必須馬上採取措施。由於孩子的父母不同意用破窗錘破窗,汪警官就向服務區車輛修理間的修理師傅求助,最終,師傅用工具將車門開啟,孩子成功獲救,沒有生命危險。
另據此前報道,河南春屹律師事務所主任張少春表示,針對幼童被悶死在車內的情況,根據責任人的不同有不同的處理,如果是社會機構負責人因疏忽大意導致幼童死亡,一般是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如果責任人是家長,一般按意外事件處理,不用追究家長的刑事責任。
“但是,如果家長主觀上有過失,有可能構成過失致人死亡,需要負刑事責任。”張少春認爲。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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