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上半年即將結束,而在北京,如果上半年城鎮職工自費的醫療費用超過了大病醫療保障的起付線的話,講可以進行二次報銷哦。具體北京城鎮職工大病保險二次報銷需要什麼條件呢?北京城鎮職工大病保險二次報銷標準是什麼?一起來看看。
北京城鎮職工大病保險二次報銷需要什麼條件
城鎮職工大病保險二次報銷
條件:
只要是北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上一年度醫保政策範圍內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超過城鎮職工大病醫療保障的起付線,便可享受城鎮職工大病醫療保障待遇。
注:城鎮職工大病醫療保障按年度結算,由系統自動支付,參保人員無需申報。
北京城鎮職工大病保險二次報銷標準:
北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享受上一年度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後,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範圍內個人自付醫療費用,扣除單位補充醫療保險和社會救助對象醫療救助金額後,超過起付標準(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的1.3倍)以上的部分,納入城鎮職工大病醫療保障範圍。
①起付標準以上(不含)部分累加5萬元(含)以內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由城鎮職工大額醫療互助資金支付60%;
②超過5萬元(不含)以上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由城鎮職工大額醫療互助資金支付70%,上不封頂。
北京職工大病醫保二次報銷指南:
城鎮職工大病保險二次報銷
1、北京市城鎮職工大病醫療保障對困難羣體有什麼傾斜政策?
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中,享受本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難補助人員、享受城鄉低收入救助人員、特困供養人員和低收入農戶四類困難人員,其城鎮職工大病醫療保障起付標準降低50%,各費用段支付比例分別提高5個百分點。
2、大病醫療保障“二次報銷”什麼時候開始?
正常情況下,每年的上半年將會完成大病醫療保障“二次報銷”。
城鎮職工大病保險二次報銷
3、城鎮職工大病醫療保障“二次報銷”流程
第一步:
醫保資訊系統篩查統計出“上一年度個人自付醫療費用超過大病醫療保障起付標準”的參保職工資訊。
第二步:
區級醫保經辦機構將以上參保職工資訊通知職工所在單位,由單位覈實並提供該職工“單位補充醫療保險”報銷情況和社會救助對象的醫療救助金額(資訊系統同步自動採集社會救助對象的醫療救助金額)。
第三步:
“單位補充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金額”資訊返回醫保經辦機構後,由醫保資訊系統根據大病醫療保障報銷政策自動計算出報銷金額。醫保經辦機構透過銀行將大病醫療保障報銷金額打入職工參保時綁定的個人銀行帳戶中。
以上報銷流程均由醫保經辦機構和參保單位進行相關資訊互聯互通,不需要職工本人申請和跑腿奔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