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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岫巖瞞報洪災死亡人數 通報8人實爲3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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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綜合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2012年,受颱風“達維”影響,遼寧省8月3日至4日遭遇入汛以來最強降雨過程,多地出現暴雨。其中,鞍山市岫巖滿 族自治縣普遍受災,根據當地政府官網8月6日消息: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岫巖死亡5人、失蹤3人。之後,再無死亡人數的公開通報。

然而,有當地村民匿名給中國之聲寄來一份死亡人員名單。據這份名單顯示,共有38人在岫巖“8.4洪災”中遇難,遇難者姓名、年齡、家庭住址等資訊均被詳細地統計在內。

據統計,遇難者大多集中在岫巖縣偏嶺鎮、牧牛鎮、哈達碑鎮等鄉鎮,而這幾個鄉鎮正是當時災情最重的地方。爲了覈實名單的真實性,記者分成兩路,逐一進行了覈對。

在岫巖牧牛鎮南馬村,村民楊福珍在四年前的洪災中失去了三位親人——丈夫、兒子和兒媳。大兒子兩口子死後留下一個4歲的孫女,記者找到她時,她反覆 唸叨,還好有個小兒子,都不知道這幾年是怎麼挺過來的。回憶起那個和親人生離死別的夜晚,她說:“我當時領着孫女在屋裏着急,爬上山,我就在樹林裏,在山 邊喊我們家這幾個人的名字,於太銘、於學久、陳美玲……上下鑽着挨個喊,也沒有動靜。”

楊福珍稱,發大水時,村裏爲解決吃水問題,在她家屋後挖了一條水溝填埋自來水管道,但沒及時用水泥澆築或活土砸實,導致暴雨來臨,其親屬爲加固對岸的雞舍而陷入深溝。最後,三人的屍體在村民的幫助下被陸續找到。

一家三口的死,在楊福珍看來,不僅僅是天災,更是相關部門不負責任造成的人禍。爲此,她向各級部門反映要求賠償,始終未能得到支援。

根據提供的死亡註銷證明,戶口本登記事項變更顯示,這三人死於2012年8月4日。經過記者覈實,除了楊福珍的三位親人外,牧牛鎮還有5人死於洪災,全鎮共有8人死亡。

而在距離岫巖更近的哈達碑鎮,至少有11人死亡。這11人的身份資訊均和死亡名單上統計的資訊一致。哈達碑鎮大魏村六道居民組村民張希全告訴記者,發大水時,全家死了三人,分別是他媳婦、兒媳婦和孫女,鎮政府領導每口人給了2萬塊的喪葬費,不讓上報。

在哈達碑鎮溝湯村瀋河居民組,記者找到了死亡名單上侯穎、唐文東、唐文友的直系親屬唐文生,他也向記者證實,村支書不讓他和別人說親人去世的事。

在石灰窯鎮同江峪村大川居民組,村民唐興和向記者證實,他的3歲孫子也死於那場洪災。而村幹部爲了瞞報災情,僅花了1000塊錢僱人將孩子的遺體背到山上用汽油火化,而不敢將遺體帶去火葬場。

根據名單顯示,重災區之一偏嶺鎮在洪災中共死亡7人。記者實地走訪,覈實了其中6人的身份,均與名單一致,1人因無法找到家屬而尚未得到覈實。

僅偏嶺鎮豐富村,在洪災中就有5人死亡。豐富村二組村民鞠忠誠告訴記者,2012年8月4號,他的妻子林淑香和叔伯嫂子王興珍死於當天凌晨大雨導致 的泥石流,鞠忠誠家距離四年前被泥石流沖垮的房屋僅幾十米,至今房屋仍舊保留着當晚的場景,泥土、石塊和屋裏的生活用品裹雜在一起。

鞠忠誠說,當時,她的妻子樑金鳳和親戚王興珍就是在這裏被泥石流掩埋的,“前後就10秒鐘時間,他倆就沒有了,樑金鳳死的時候才44歲。王興珍死的時候66歲,一直到現在,我都不忘這事。”

這份有着38人死亡的統計名單可信度極高,從記者實地核實到的27人來看,無論是姓名、年齡還是家庭住址均和實際一致。多位村民告訴記者,當地政府 瞞報洪災死亡人數的事情,在岫巖早已不是什麼新聞。家住岫巖縣城附近的一位村民說,當時報的是8個人,差距太大了。他們知道的就不止這個數。大夥都有親 戚,住牧牛鎮的、哈達碑鎮的,誰家親戚死了,攏一塊就不止這個數。

記者檢索相關資料發現,在論壇、貼吧等社交媒體上,至今可以看到2012年、2013年網友質疑岫巖“8.4洪災”死亡人數的相關貼文。當地對死亡人數的通報情況是怎樣的呢?

記者查詢了當地權威媒體8月4日到9月1日的新聞報道,對死亡人數的通報,只在8月6日的一則報道中提及,“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岫巖死亡5人、失蹤3人。”

8月12日,遼寧省防汛抗旱指揮部通報,“據初步統計,遼寧省有59個縣(市、區)、259.4萬人受災。截至目前,暴雨導致10人死亡、4人失蹤。”

之後,在各級媒體的報道中均查詢不到對當地死亡人數的通報。此外,無論是2013年岫巖縣的政府工作報告還是鞍山市的政府工作報告,對2012年的工作回顧之中,均未提及“8.4洪災”死亡人數。

一位遇難者親屬質疑,通報死亡人數和實際人數差別這麼大,他們也不知道上級到底撥下來多少救濟款,他們應該領到多少喪葬費和安置費。

國務院2011年修訂頒佈的《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和民政部制定的《自然災害情況統計制度》,均對自然災害的應急響應和資訊報告、發佈有明確 規定。其中規定,資訊發佈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公開透明的原則。災情穩定前,受災地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減災委或民政部門應當及時向社會滾動發佈自然災 害造成的人員傷亡等情況。

但從當地政府官網和權威媒體發佈的消息來看,對洪災死亡人數的資訊並未及時發佈。北京師範大學公益研究院院長王振耀曾參與我國救災制度的起草,他表示,一般的自然災害不涉及行政問責。

王振耀說:“災情資訊沒有保密這一說,這麼多年第一次聽說有人不報。死亡38人報8個?死亡30人以上的災情,要啓動四級應急響應,民政部得去人。”

王振耀分析,瞞報自然災害的死亡人數,要麼是地方領導對相關問責規定不熟悉,要麼就是有其他因素。根據相關規定,“對在自然災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嚴重虛報、瞞報災情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彭宗超認爲,地方完全可以公佈或者上報實際死亡人數,獲得足夠的資助。爲什麼不報呢?因爲一旦到30人以上,就變成特別重大自然災害,這裏面說不清楚有沒有人爲的責任。除了天災,可能會有防災減災的疏忽,害怕上面追責。

岫巖縣政府爲什麼要瞞報死亡人數?8.4洪災,當地究竟有多少人遇難?災難預警是否及時有效?是否有人玩忽職守?雖然事件已過去四年多,但社會依然需要一份負責任的權威通報。轉自中國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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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岫巖瞞報洪災死亡人數 通報8人實爲38人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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