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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漢積分落戶出臺 10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些行爲要減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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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漢積分落戶出臺 10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些行爲要減分

湖北武漢積分落戶出臺 10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些行爲要減分

  昨日,武漢市各部門舉行了新聞通氣會,在會上,湖北武漢的積分落戶政策正式出臺,從明天10月1日起正式實施,積分落戶政策主要針對非武漢市戶籍的人口實施,按照積分高低確定入戶名單,有加分,自然就有減分,如違法犯罪等行爲是要減分的。

昨天上午,武漢市公安局、市發改委、市人社局、市房管局聯合召開武漢市積分入戶新聞通氣會。10月1日起,我市將對非本市戶籍人員實施“積分入戶”政策。首批“入戶名單”,依據市人民政府下達的年度入戶指標,按照積分高低確定入戶人員名單,結果將在12月中旬公佈。

此次推出的“積分入戶”政策,是爲長期在漢合法穩定就業創業、合法穩定居住、符合條件的普通勞動者建立的一條公開公平的入戶渠道。作爲新增的入戶渠道,“積分入戶”是現行政策的兜底舉措,符合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人才引進、投資購買商品房、興辦私營企業等入戶條件的仍按規定執行。

此外,該政策適用於武漢市各區(含開發區、風景區、化工區),實行“先申請、後劃線”。不同的區由於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能力的差別,其入戶分值、指標數量也會有所不同。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透過“武漢公安”微信公衆號註冊登入積分入戶資訊平臺,平臺自動比對年齡、居住證、參加社保和自有產權房屋資訊,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按照系統提示,自助上傳積分申請材料,系統實時短信提示申請人積分審覈進度。最後,達到入戶規定分值的申請人只需到區政務中心視窗領取準遷證即可。同時,全市首批18個受理視窗也完成準備工作,視窗專設、標識醒目、設施到位,專門爲羣衆提供現場諮詢和申請受理服務。

10月1日至10月31日,爲積分入戶集中申請受理期。11月中旬前,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按照積分認定標準,審覈申請人積分材料,給出審覈意見和積分。11月下旬,依據市政府下達的年度入戶指標數,按照積分高低公示擬入戶人員名單。年底公示結束後,透過人員即可辦理武漢市常住戶口

有意申請積分入戶的羣衆請及時關注“武漢公安”微信公衆號,註冊登入“武漢市積分入戶資訊平臺”,瞭解相關政策規定,按照積分指標認定標準和申請材料要求,做好申請準備工作。

【申請流程】

報名申請

申請人網上申請的,應於每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透過“武漢公安”微信公衆號登入“武漢市積分入戶資訊平臺”實名註冊,系統比對確認申請資格後,按照系統提示填報資訊,上傳申請資料。

申請人在區政務服務中心戶籍視窗申請的,應於每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接待服務時間以國家法定節假日安排和各區政務服務中心的規定爲準)提出申請,由申請人持相關材料並填寫《武漢市積分入戶申請表》。視窗工作人員確認申請資格後,開具《武漢市積分入戶受理登記回執單》,將申請材料推送各相關部門審覈。

積分入戶申請人的總積分=加分指標的積分之和-減分指標的積分之和

【積分“加減法”】

加分指標

積分審覈

每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由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按照積分入戶指標認定細則,分別對申請材料進行審覈。

(一)合法穩定住所指標,最高分值30分:

1.申請人或者配偶在本市擁有合法產權住房的,積30分;2.父母、子女在本市擁有合法產權住房的,積15分;3.在本市合法租賃住房或者居住在單位宿舍的,連續居住每滿1年積1分,累計不超過20分;4.申請人自願騰退政府類公共租賃住房的,積10分。

(二)社會保險指標,最高分值30分。以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年限累計積分,每滿1年積2分。

(三)住房公積金指標,最高分值30分。以在本市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年限累計積分,每滿1年積2分。

(四)居住證指標,最高分值30分。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的,每滿1年積2分。 (五)年齡指標,最高分值20分:1.年齡不超過45週歲的,積20分;2.年齡在45週歲以上的,每增加1歲減1分。

(六)文化程度指標,最高分值60分:1.高中(中職〈中專、技校〉)學歷,積10分;2.大專學歷,積40分;3.本科學歷,積50分;獲得學士學位的,積60分。

(七)技術職稱指標,最高分值80分:1.初級專業技術資格、初級工,積30分;2.中級工,積60分;3.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積80分。

(八)納稅指標,最高分值100分:

1.申請人爲在本市依法註冊登記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該企業年度應納稅額達10萬元的,積30分,每增加1萬元加5分;2.申請人爲在本市依法註冊登記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夥企業合夥人,以其投資份額佔該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而分攤企業年度應納稅額達1萬元的,積10分,每增加1萬元加5分;3.申請人爲在本市依法註冊登記的個體工商戶,年度應納稅額達2萬元的,積30分,每增加1萬元加5分,最高積50分;符合減免稅政策的,每享受1年減免稅政策積2分,最高積20分;4.申請人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的,積10分;應納稅額達0.5萬元的,積20分,每增加0.5萬元加10分,最高積100分。

(九)創新創業指標,最高分值100分:1.在高新技術企業擔任進階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的,工作每滿1年積20分;2.在“創谷”和各類衆創空間創業就業的,工作每滿1年積5分。

(十)表彰獎勵指標,最高分值100分:

1.獲得市委、市人民政府表彰、獎勵或者授予榮譽稱號的,積60分;2.獲得省委、省人民政府或者國家部委表彰、獎勵或者授予榮譽稱號的,積80分;3.獲得黨中央、國務院表彰、獎勵或者授予榮譽稱號的,積100分;4.在創新創業大賽中獲得市級獎項,積60分;獲得省級獎項,積80分;獲得國家級獎項,積100分。

(十一)公益服務指標,最高分值10分。參加無償獻血,每次積2分;5年內參加志願服務,每滿10小時積1分。

【問答】

1.什麼是“積分入戶”?

積分入戶是指非本市戶籍人員,在不符合現行入戶政策的情況下,透過積分指標體系獲得相應分值,在總積分達到規定分值後,可申請辦理本市常住戶口。

2.哪些人可申請積分入戶?

凡非本市戶籍人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參加積分入戶:

A、在本市擁有合法穩定住所(含合法租賃住房);(指本人及其配偶、父母或子女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的住房;本人及其配偶簽訂一年以上租賃合同(協議)並在房管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住房;本人及其配偶居住用工單位提供自有住房並與用工單位形成了合法居住或承租使用關係住宅類房屋。)

B、參加本市社會保險;(在申請入戶之日前在武漢市正在參加社會保險。)

C、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申請之日已辦理武漢市居住證並在有效期內。)

D、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申請之日男性不滿60週歲,女性不滿55週歲。)

3.累計多少分纔可以入戶?

積分落戶是按分數排名。

4.積分人員可否同時辦理隨遷人員落戶?

達到規定分值的申請人員只能辦理本人武漢市常住戶口。符合現行投靠條件的隨遷人員按規定另行申請辦理。

5.發現弄虛作假問題如何處理?

申請人對所提供申請材料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或僞造證明材料的,5年內不予受理其積分入戶申請;二次及以上發現提供虛假或僞造證明材料的,永久取消其申請資格;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對已辦理入戶的,予以註銷,遷回原籍。

公開公示

依據市人民政府下達的年度入戶指標,按照積分高低確定擬入戶人員名單,於11月下旬在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和積分入戶資訊平臺公示。公示時間爲10個工作日。

申請複覈

在公示期間,申請人對積分審覈結果存在異議的可提出複覈申請,接到申請後的5個工作日內作出維持積分或調整積分的意見。

公佈結果

可辦理積分入戶人員名單于12月中旬在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和積分入戶資訊平臺公佈。

辦理落戶

可辦理積分入戶人員,應在每年12月31日前到受理視窗領取《准予遷入證明》。其中在網上申請的,應持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居住證和積分申請材料原件及複印件,經覈實透過後開具《准予遷入證明》;對覈查有問題的,不予開具《准予遷入證明》,反饋有關部門處理。

申請人憑《准予遷入證明》回原籍公安派出所辦理遷移手續後,到居住證登記地址所在公安派出所辦理落戶

【政策亮點】

(一)申請門檻低於其他城市

我市對繳納社保年限無要求,只要參加了武漢市社會保險即符合申請條件。

(二)失信行爲懲罰嚴厲

將個人徵信情況納入積分體系,對在我市信用資訊公共服務平臺中收錄有 “失信黑名單”記錄的,予以較大權重的減分。

(三)着力引導提升城市文明

突出道德文明建設導向作用,設定榮譽表彰指標和公益服務指標,對無償獻血、志願服務等行爲予以加分鼓勵。

(四)“指標控制”與“條件控制”相結合

既劃定各區積分入戶的人口指標,又有最低積分要求,一方面給普通勞動者提供公平競爭入戶的機會,同時也有利於我市人口質量的提升。

減分指標

(一)不良信用記錄。5年內有不良信用記錄的,每條扣減20分;

(二)行政拘留記錄。5年內有行政拘留記錄的,每條扣減30分;

(三)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活動。5年內有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活動的,每次扣50分;

(四)刑事犯罪記錄。5年內有刑事犯罪記錄的,每條扣減1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