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費電子發票的發票程式碼為12位,編碼規則:第1位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為12。發票號碼為8位,按年度、分批次編制。
通行費電子發票開具物件
通行費電子發票開具物件為辦理ETC卡的客戶,ETC卡的具體辦理流程和相關要求請諮詢各省(區、市)ETC客戶服務機構。未辦理ETC卡的客戶,仍按原有方式交納通行費和索取票據。
通行費財政電子票據編碼規則
通行費財政電子票據的票據程式碼為8位,編碼規則:第1~2位代表通行費財政電子票據監管機構行政區劃編碼,第3~4位代表通行費財政電子票據分類編碼,第5~6位代表通行費財政電子票據種類編碼,第7~8位代表通行費財政電子票據年度編碼。票據號碼為10位,採用順序號,用於反映通行費財政電子票據賦碼順序。
電子彙總單編碼規則
電子彙總單的單號為16位,編碼規則:第1~2位為ETC使用者所屬發行機構的省份編碼,第3~6位代表年度,第7~8位代表月份,第9~16位採用順序號。
通行費電子發票開具流程
1、發票服務平臺賬戶註冊
客戶登入發票服務平臺網站或“票根”APP,憑手機號碼、手機驗證碼免費註冊,並按要求設定購買方資訊。客戶如需變更購買方資訊,應當於發生充值或通行交易前變更,確保開票資訊真實準確。
2、繫結ETC卡
客戶登入發票服務平臺,填寫ETC卡辦理時的預留資訊(開戶人名稱、證件型別、證件號碼、手機號碼等),經校驗無誤後,完成ETC卡繫結。
3、發票開具
客戶登入發票服務平臺,選取需要開具發票的充值或消費交易記錄,申請生成通行費電子發票。發票服務平臺免費向客戶提供通行費電子發票及明細資訊下載、轉發、預覽、查詢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