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盈餘公積金是國家統一規定必須提取的公積金,它的提取順序在彌補虧損之後,按當年稅後利潤的10%提取。公司法中的"公司的財務會計"這一條中的利潤分配中明確規定公司必須要提取的是法定盈餘公積,而任餘盈餘公積則是由企業的權力機構自行決定是否提取的。
公司要按公司稅後利潤的百分之十來提取,並且當法定盈餘公積累計金額超過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時可以不再提取。
盈餘公積是指企業從稅後利潤中提取形成的、存留於企業內部、具有特定用途的收益積累。盈餘公積包括法定盈餘公積、任意盈餘公積、法定公益金。
企業將盈餘公積轉增資本時,必須經股東大會決議批准。在實際將盈餘公積轉增資本時,要按股東原有持股比例結轉。盈餘公積轉增資本時,轉增後留存的盈餘公積的數額不得少於註冊資本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