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安置殘疾人單位是否可以同時享受多項增值稅優惠政策問題的公告》和《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徵管辦法的通知》條例中表示,爲促進殘疾人就業,全面實行稅務優惠政策。那麼在海口如何辦理扶持殘疾人就業優惠政策?本站小編爲你解答。
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實行由稅務機關按單位實際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即徵即退增值稅的辦法(營改增試點納稅人僅適用於從事原營業稅“服務業”稅目(廣告服務除外)範圍內業務取得的收入佔其增值稅和營業稅業務合計收入的比例達到50%的單位)。實際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每年可退還的增值稅的具體限額,由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根據單位所在區縣(含縣級市、旗,下同)適用的經省(含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下同)級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資標準的6倍確定,但最高不得超過每人每年3.5萬元。
辦理條件
符合條件的納稅人提交相關資料到辦稅服務廳辦理資格備案後,可享受促進殘疾人就業增值稅即徵即退優惠政策。
所需材料
資格備案所需資料:
(1)取得民政部門或殘疾人聯合會認定的單位,應提供以下資料:
《稅務資格備案表》2份。
經民政部門或殘疾人聯合會出具的書面審覈認定意見書原件及複印件。
納稅人與殘疾人簽訂的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副本)原件及複印件。
納稅人爲殘疾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記錄原件及複印件。
納稅人向殘疾人透過銀行等金融機構實際支付工資憑證原件及複印件。
(2)不需要民政部門或殘疾人聯合會認定的單位以及因認定部門向其收取費用直接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減免稅申請的單位,應提供下列資料:
《稅務資格備案表》2份。
納稅人與殘疾人簽訂的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副本)原件及複印件。
納稅人爲殘疾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記錄原件及複印件。
納稅人向殘疾人透過銀行等金融機構實際支付工資憑證原件及複印件。
申請退稅所需資料:
(1)《退(抵)稅申請審批表》3份。
(2)退稅申請報告(列明基本情況、退稅理由、依據、範圍、期限、已繳金額、應退金額等,加蓋公章)。
(3)《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繳款書(銀行經收專用)》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完稅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4)經民政部門或殘疾人聯合會認定的納稅人,出具上述部門的書面審覈認定意見。
(5)納稅人與殘疾人簽訂的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副本)。
(6)納稅人爲殘疾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記錄。
(7)納稅人向殘疾人透過銀行等金融機構實際支付工資憑證。
(8)企業工資發放表。
(9)殘疾人證書(或殘疾軍人證書)原件及複印件(查驗原件後留存複印件)。
(10)殘疾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查驗原件後留存複印件)。
(11)殘疾人花名冊和全體在職職工花名冊。
辦理流程
資格備案流程
攜帶所需報送的備案資料到辦稅服務廳綜合服務視窗辦理,申請資料齊全、符合條件的當場辦結。
申請退稅流程
攜帶所需報送的資料到辦稅服務廳綜合服務視窗提出申請,經稅務機關覈實確認後辦理退稅。申請資料齊全,並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受理;申請資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納稅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辦理時限
資格備案辦理時限:即時辦理。
申請退稅辦理時限:20個工作日。
辦理依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7]92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安置殘疾人單位是否可以同時享受多項增值稅優惠政策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61號);《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徵管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7)67號);《海南省國家稅務局海南省地方稅務局海南省民政廳關於貫徹落實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實施意見》(瓊國稅發[2007]93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
聯繫方式
海口市國家稅務局:0898-68533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