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向來是每個公民首要解決的問題。海南逐漸越來越多的外來人員入贅,當然其中也不乏港臺澳地區人員。據瞭解,香港臺灣地區的公民到海口是需要辦理許可證的,那麼,海口臺港澳人員辦理內地就業許可流程有哪些?申請需要什麼材料?
圖爲網絡資源
事項名稱:臺港澳人員內地就業許可
事項編碼:46010000RS-XK-0301
職權類型:行政許可
辦理主體:海口市人社局
辦理部門:市人社局審批辦
法定時限:10天
辦理時限:8天
聯繫電話:68526389
監督電話:68570772/68724158
辦理地點:海口市濱海大道42號5樓市人社局視窗
是否收費:否
★受理條件:
(一)海口市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申報審批服務表;
(二)舉辦者的資格證明檔案,上級主管部門同意辦學的批准檔案;
(三)資金證明,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開辦費用驗資報告;
(四)制度相關材料(擬辦教育培訓機構的《章程》、《發展規劃》、《教學管理制度》、《教師管理制度》、《學生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事項說明:
臺、港、澳人員,是指:
(一)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人員;
(二)在內地從事個體經營的香港、澳門人員;
(三)與境外或臺、港、澳地區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並受其派遣到內地一年內(公曆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在同一用人單位累計工作三個月以上的人員。
法律依據:
《臺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 第八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用人單位提交的《臺灣香港澳門居民就業申請表》和有關檔案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就業許可決定。對符合本規定第六條規定條件的,准予就業許可,頒發就業證;對不符合本規定第六條規定條件不予就業許可的,應當以書面形式告知用人單位並說明理由。
申請流程圖:
▲申請材料:
1 海口市臺港澳人員在內地就業申報審批服務表
2 擬聘僱或者接受被派遣人員的個人有效旅行證件
3 擬聘僱或者接受被派遣人員的健康狀況證明
4 擬聘僱人員從事國家規定的職業(技術工種)的,提供擬聘僱人員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
掃碼關注公衆號
掃碼下載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