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險指的是以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造成死亡、殘廢爲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一種人身保險。意外險一般指意外傷害保險,其保障項目有兩項,分別是死亡給付和殘廢給付,其派生責任包含了誤工給付,醫療給付,喪葬費給付,遺族生活費給付等責任。
意外傷害保險的特徵:
1、保險金的給付
保險事故發生時,死亡保險金按約定保險金額給付,殘疾保險多按保險金額的一定百分比給付。
2、保費計算基礎
意外傷害保險的純保險費是根據保險金額損失率計算的,這種方法認爲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的概率取決於其職業、工種或從事的活動,在其他條件都相同時,被保險人的職業、工種、所從事活動的危險程度越高,應交的保險費就越多。
3、保險期限
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期較短,一般都不超過一年,最多三年或五年。
4、責任準備金
年末末到期責任準備金按當年保險費收入的一定百分比(如40%、50%)計算,與財產保險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