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間習慣採用陰曆來區分,以1、2、3月爲一季度爲春季;4、5、6月爲二季度爲夏季;7、8、9月爲單季度爲秋季;10、11、12月爲四季度爲冬季。閏月的年份爲例外,基本與前者相似。實際上嚴格的劃分應該爲:第一季度:3-5月(春季);第二季度:6-8月(夏季);第三季度:9-11月(秋季);第四季度:12-2月(冬季)。
季節是如何劃分的?
我國傳統的四季劃分方法,是以二十四節氣中的“四立”作爲四季的始點,以二分和二至作爲中點的。如春季立春爲始點,太陽黃經爲315°,春分爲中點,立夏爲終點,太陽黃經變爲45°,太陽在黃道上執行了90°。爲了準確地反映各地的實際氣溫變化情況,我國現劃分四季常採用近代學者張寶堃的分類法,即“候平均氣溫”劃分四季。該分類法規定:候平均氣溫大於或等於22℃的時期爲夏季,小於或等於10℃的時期爲冬季,介於10℃~22℃之間的爲春季或秋季。天文學分類法(即西方分類法)四季劃分更強調四季的氣候意義,是以二分二至日作爲四季的起始點的,如春季以春分爲起始點,以夏至爲終止點。
我國傳統四季劃分
以二十四節氣中的四立作爲四季的始點,以二分和二至作爲中點的。如春季立春爲始點,太陽黃經爲315°,春分爲中點,立夏爲終點,太陽黃經變爲45°,太陽在黃道上執行了90°。這是一種傳統的,常見的方法。地球繞太陽公轉的軌道與其自轉的平面有一個夾角。當地球在一年中不同的時候,處在公轉軌道的不同位置時,地球上各個地方受到的太陽光照是不一樣的,接收到太陽的熱量不同,因此就有了季節的變化和冷熱的差異。由於天文四季純脆是從天文因素考慮的,它忽略了大氣環流和下墊面性質等重要因素,故劃分的四季與實際的氣候季節變化不怎麼符合。因此,物候學家們根據氣溫、降水等與農作物生長有密切關係的氣象要素的分佈狀況爲依據來進行四季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