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健康生活 世界之窗 解夢大全 生肖 星座 火車查詢 節日
當前位置:秒懂生活集 > 健康生活 > 生活

重慶醫保退費指南(職工醫保+居民醫保) 醫保退費指南

欄目: 生活 / 發佈於: / 人氣:3.07W
重慶醫保退費指南(職工醫保+居民醫保) 醫保退費指南

一、職工醫保費的退費處理

重慶醫保退費指南(職工醫保+居民醫保) 醫保退費指南

(一)以個人身份參加職工醫保人員,按政策檔案規定應該辦理退費的。

1、一次性躉繳的退費。一次性躉繳醫療保險費後,經審覈符合享受我市職工醫保個人身份參保繳費費率優惠和財政補助(以下簡稱醫保優惠政策)的職工醫保個人參保人員,可申請退還按規定應享受的醫保優惠政策計算的費用。

2、按年繳費的退費。個人參保人員按年度正常繳費後,經審覈符合享受醫保優惠政策,可申請退還按規定應享受醫保優惠政策計算的費用。

3、失業重繳的退費。個人參保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已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爲其參保並繳費,同時以個人身份參加職工醫保形成重複的繳費,其本人可在次年申請退還重複期間個人參保繳納的費用(應扣除其重複期間已劃入個人帳戶的資金)。

4、大齡下崗重繳的退費。國有企業大齡下崗職工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按規定以個人身份參加職工醫保並按年繳納了醫保費,該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按照我市有關規定由就業服務管理機構繳納餘命醫療費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形成在同一時間段內重複繳費,其本人可在次年申請退還重複繳費期間個人參保繳納的費用(應扣除其重複期間已劃入個人帳戶的資金)。

(二)個人參保人員死亡的退費,要遵循繳費與待遇享受期對應關係,實事求是的處理。

1、部分退費的情況。對一次性按二檔標準躉繳的個人參保人員在按規定享受了該筆繳費對應的醫保待遇(含劃入的個人帳戶資金)後死亡的,按其死亡當月個人帳戶劃入標準,及一次性躉繳的剩餘年限(計算到月),一次性退還個人帳戶剩餘年限應劃資金,納入統籌基金和大額醫保基金的部分不予退還。

對個人參保人員按二檔標準按年繳費,並按規定享受了該筆繳費對應的醫保待遇(含劃入的個人帳戶資金)後死亡的,一次性退還個人帳戶當年剩餘月份應劃資金,納入統籌基金和大額醫保基金的部分不予退還。

2、全額退費的情況。個人參保人員在當年內完清次年1月1日起的一次性躉繳醫療保險費用後,於次年1月31日前死亡的,可由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申請全額退還次年1月1日以後對應的參保費用。

按年度繳費的個人參保人員在當年1月31日前死亡,其繳納的當年醫療保險參保費,可由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申請全額退費。

(三)個人參保與單位參保重複繳費,以及退休後多繳費的退費,要確保繳費年限接續,不重不漏的處理。

1、轉崗重複參保的退費。個人參保人員按年繳納醫保費後,轉爲隨用人單位參保形成重複的繳費,期間未享受相關待遇的,其本人可在次年申請退還重複期間個人參保繳納的費用(應扣除其重複期間已劃入個人帳戶的資金)。

2、退休重複參保的退費。個人參保人員辦理完退休手續後仍繼續繳費,經審覈其滿足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的,對退休後超過醫療保險規定繳費年限多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可申請退還。對其個人帳戶按退休且滿足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後的劃入標準和多繳費月數等進行清算,多計入額應在退費時抵扣。

(四)職工醫保經辦過程中發生的錯款處理。

1、繳費年限錯認。參保職工辦理退休手續並補繳不足年限後,經重新認定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存在多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可申請退還。

2、誤進款。徵繳過程中出現的錯票、職工醫保徵繳計劃調整、參保單位或個人誤進款(多繳款)及其他誤進款的,可申請辦理退費。

3、停保未成功。因經辦機構失誤、系統故障等原因造成職工醫保辦理停保未成功多繳醫保費,期間未享受相關待遇的,可申請辦理退費。

4、手續滯後。辦理職工退休、死亡手續滯後造成多繳醫保費的,可申請辦理退費。參保職工因參保單位辦理退休手續滯後,期間形成在職與退休間的醫保待遇差額由參保單位負責參照醫療保險有關規定支付。

5、資訊錯誤。因姓名、身份證號碼、銀行卡號等資訊錄入錯誤導致的誤入賬或誤扣費,期間未享受相關待遇的,可申請辦理退費。

二、居民醫保費的退費處理

(一)享受財政補助的退費。對參保人員繳納居民醫保費用後,經審覈符合享受財政補助,按其應享受的財政補助額退還本人繳費。

(二)享受困難資助的退費。對參保人員已按規定繳納居民醫保費後,獲得有關部門批准享受資助參保資格的,按其應享受的資助額退還本人繳費。

(三)死亡的退費。參保人員完清次年繳費後,且在次年1月1日前死亡的,可由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申請退還個人繳納的醫保費。

(四)職工與居民本市內重繳。對職工醫保待遇正常後參加居民醫保的,由於其不屬於居民醫保參保範圍,可由參保人員提出居民醫保退費申請,覈驗符合條件的辦理居民醫保退費。

(五)大學生與普通居民本市內重繳。對以大學生身份參加新學年居民醫保後又以普通居民身份重複參加次年居民醫保的,屬於參保人員重複繳納,可由參保人員提出申請退還其重複繳納的大學生或普通居民醫保費,其中若已發生大學生醫保待遇的,則退還其普通居民醫保費。

(六)醫保檔次變更。對上年集中籌資期參保人員申請變更當年居民醫保檔次或退費的,由於還未進入居民醫保的待遇享受期(當年的1月—12月),可由參保人員提出申請,在上年集中籌資期間自願變更繳費檔次或退費。

(七)當年9月30日後誤繳當年醫保費。按規定參保人員自願繳費的,最遲不得晚於當年9月30日前完清當年醫保費用(即參即享人員除外)。當年9月30日後誤繳當年居民醫保費的,可申請辦理退費。

三、其他情形的處理

(一)各區縣受理申請部門如發現以上規定之外確須退費的情形,應及時召集涉及退費的相關部門召開專題會議議定處理意見。

(二)對同一退費情形發生較多的情形,應適時主動發起集中辦理退費,以提高效率,方便參保人員。

四、工作要求

(一)退費業務工作直接關係到參保人員切身利益和醫療保險基金安全,各級涉及退費的相關部門應建立問題快速響應機制,加強部門間協同配合。

(二)市稅務部門會同市級醫保部門編制統一的居民醫保退費業務經辦規程,指導區縣落實退費業務崗位責任、加強監管。

(三)各區縣醫療保障、稅務部門在受理退費申請時要嚴格把握政策,不得隨意限制或放寬退費範圍,對正當的退費申請,不得推諉塞責或設定人爲障礙,要按照統一經辦流程進行,對相關票據憑證妥善保管、存檔備查,及時做好相應的財務覈算。各區縣財政部門要加強基金監管,配合醫療保障、稅務部門及時辦理退費,確保基金安全。

(四)各區縣醫保經辦機構應及時調整已經完成退費人員的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