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條件
先後參加過職工養老保險和居民養老保險的參保人,當你達到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後,纔可以申請辦理“轉接”手續:
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長繳費至15年)的,可申請將居民養老保險轉入職工養老保險,按照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申請從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居民養老保險,待達到居民養老保險規定的領待條件時,按照居民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注意:已按國家規定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能申請辦理“轉接”手續。
二、辦理地點
辦理“轉接”手續前,須先按職工養老保險有關規定確定待遇領取地,並將在全國各地先後參加的職工養老保險關係歸集至待遇領取地,再在該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跨制度“轉接”手續。
三、以前繳的錢怎麼辦?
居民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累計額將全部按規定轉入職工養老保險個人帳戶。
四、繳費年限
按照政策規定,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不合併計算或折算爲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五、待遇領取條件
按照職工養老保險規定的領待時間領取養老金,即:按規定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及以上,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可申辦退休並按月領取養老金。
六、特別提醒
每位參保人應只有一份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參保人若在同一年度內同時參加職工養老保險和居民養老保險的,其重複繳費時段(按月計算)只計算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並將居民養老保險重複繳費時段相應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退還本人。
有用人單位的,應隨用人單位統一參保,而沒有用人單位的,可結合自身實際情況自願選擇以個人身份參加職工養老保險或參加居民養老保險。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建議優先參加職工養老保險;而對於沒有穩定收入且年齡較大,沒有參加其他養老保險的,建議可參加居民養老保險。
職工養老保險如何“轉接”至居民養老保險?
1、在哪裏辦理?
從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居民養老保險的,在轉入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的社保經辦機構提出申請並辦理“轉接”手續。
2、以前繳的錢怎麼辦?
職工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累計額將全部按規定轉入居民養老保險個人帳戶。
3、繳費年限如何計算?
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合併計算爲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4、領待條件
按照居民養老保險規定的領待時間領取,即參保人年滿60週歲且繳費滿15年及以上的,從年滿60週歲的次月起領取養老金;繳費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補足15年。(在各區縣(自治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試點時已年滿45週歲、不滿60週歲的,可選擇不補足15年;試點時已滿60週歲的,可選擇不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