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補貼】
補貼對象
1、新招用男50週歲、女40週歲以上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
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3、城鎮零就業家庭的登記失業人員
4、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
5、登記失業的化解過剩產能企業的困難職工並與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各類企業和提供公益性崗位的開發主體
補貼標準
各類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補貼標準,按用人單位實際爲招用人員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計算。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仍由本人負擔。
補貼時間
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他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覈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時的年齡爲準)
申請時間
每年的3月1日—3月31日向區創業就業和人才服務局申請上年度的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補貼
辦理單位:所在地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
申報流程
一、向所在地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二、所需材料
1、《重慶市企業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或《重慶市公益性崗位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
2、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複印件等證明單位資質的法律文書複印件;
3、就業困難人員的名單及其身份證、戶口簿複印件;
4、就業困難人員的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低保證、低保停止(或覈減)表、零就業家庭卡、高校畢業證書等證明材料原件和複印件;
5、困難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用工協議)複印件;
6、銀行蓋章的《社會保險費專用繳款書》(收據聯)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該用人單位爲四類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的月繳費明細(單);
7、用人單位在銀行開設帳戶的憑證複印件;
8、工資發放表或透過銀行代發工資的單據;
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
補貼對象
1.重慶籍城鎮就業困難人員(男五十週歲、女四十週歲以上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城鎮“低保戶家庭”和“零就業家庭”中的失業人員等)
2、近2年畢業的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
申報條件
1、辦理失業登記:符合申報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的就業困難人員應首先到戶口所在地社區(無社區的到社保所)辦理失業登記,並持有《就業創業證》。
注:《就業創業證》是記載勞動者就業和失業狀況,享受公共就業服務和就業扶持政策的憑證,其登記發證時間爲證件生效時間。
2、辦理就業登記:符合申報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的就業困難人員實現靈活就業後,應於10日內按規定到戶口所在社區進行就業登記。經社區公示7日無異議的,錄入就業服務資訊系統並出具《重慶市靈活就業登記證明》。
3、繳納社會保險費:靈活就業人員個人按規定繳納了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
補貼標準: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費的2/3計算
補貼時間
以初次享受補貼時間計算,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餘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
辦理時間:每年3月1日—3月31日向常住地鎮街社會保障服務所申請上年度下半年的社會保險補貼,9月1日—9月30日向常住地鎮街社會保障服務所申請本年度上半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辦理地點:戶口所在街道(鄉鎮)社會保障工作機構
申報流程
申請社會保險補貼,並提交以下材料:
1)《重慶市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
2)《就業失業登記證》、《低保證》、《零就業家庭卡》和《居民身份證》複印件;
3)社會保險徵繳機構出具的社會保險費明細賬(單)等憑證資料;
4)戶口所在地街道(鄉鎮)社會保障工作機構出具的靈活就業證明或單位證明、個體營業執照複印件等相關就業證明等材料。
補充資料:
個體工商戶幫工就業人員所需資料:
1)個體工商營業執照(複印件);
2)幫工在個體就業的人員,應提供與經營者(老闆)簽訂勞動合同、工資收入證明等;
3)場地經營證明或有效的租賃合同。
從事家政、鐘點工就業人員所需資料:
與僱主簽訂內容詳盡的勞務協議。協議內容包括就業地址、再就業地聯繫電話(座機)、從事就業工作詳細項目、工作時間(每天具體工作時段)、勞動報酬情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