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哈爾濱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借款申請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年齡在 18週歲(含)至法定退休年齡期間;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週歲,女工人年滿50週歲,女幹部年滿55週歲。
其他條件包括:
1、已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含)以上,且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狀態處於正常;
2、在哈爾濱市及異地均無公積金貸款餘額(含公轉商貼息貸款或商轉公貸款等其他形式公積金貸款餘額);
3、具有經房管部門確認的購房合同或協議,且爲房屋所有權人;
4、具有穩定經濟收入,具備相應的貸款償還能力,個人信用良好;
5、已按規定支付購房首付款;
6、能夠提供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能辦理抵押或保證擔保;
7、有共同申請人的,共同申請人應爲借款申請人配偶並同時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借款申請人未婚的,應爲獨立申請人;
8、在異地公積金中心(包括哈爾濱市公積金行業分中心)繳存公積金職工(不含個人繳存者),在哈爾濱市購房的,可申請公積金貸款,並執行同等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