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入條件根據政策設計,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對象可以是家庭,也可以是單身人士,不過,申請必須要同時符合四項條件:
一是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或《上海市居住證》,連續繳納社會保險金達到規定年限。
二是已與本市就業單位簽訂一定年限的勞動或工作合同。
三是在本市無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因結婚分室居住有困難的,人均面積可適當放寬。四是申請時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需準備材料:
1、《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
2、身份證或戶口薄複印件;
3、工作單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證明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的社會保險繳費證明;
4、住房情況證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公租房申請流程
1、申請家庭到戶籍所在區建設(房管)局領取《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Ⅰ》及其它相關表格。
2、屬於《受理公告》申請對象範圍的申請人填寫好《申請表》到夫妻雙方單位和家庭成員單位蓋章後,在日常工作時間攜帶《申請表》、申請材料到戶籍所在區建設(房管)局申請公示登記。
3、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申請家庭根據社區通知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4、經審覈基本符合准入條件的申請人在《選房公告》規定的時間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及婚姻證明原件到戶籍所在區建設(房管)局進行受理登記。經校驗原件後,簽字領取《受理單》。
5、申請家庭根據《選房公告》規定憑《受理單》到選房現場參加選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