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繳條件
1、具有太原戶籍,曾在太原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有過工作經歷,但因各種原因解除勞動關係或離開原單位,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中斷繳費的男年滿45週歲、女年滿40週歲的人員;
2、社會保險帳戶在太原市;
3、《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已經參保,參保繳費後中斷繳費並在國家規定的勞動年齡之內且未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
二、補繳材料
1、單位和個人書面申請;
2、《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3、員工的勞動合同複印件;
4、工資發放明細表;
5、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6、其他相關材料。
三、補繳流程
1、參保單位對符合規定且有補繳意願和能力的人員,以書面報告向太原企業社保中心申報。
2、中斷繳費且有補繳意願和能力的靈活就業人員,向太原企業社保中心申報。
3、未參保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有補繳意願和能力的人員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原件和複印件至太原企業社保中心申報並填寫《補繳社保費審批、備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