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貼標準:
在校求職創業補貼標準爲800元/人,每人只能享受1次,具有多重身份類別的不得重複享受。
二、補貼對象:
重慶高校在畢業年度內的有就業創業意願並積極求職創業的低保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特困人員中的高校畢業生,殘疾及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
對於我市技師學院進階工班、預備技師班以及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年度的學生也可申請在校求職創業補貼。
一次性創業補助
申請對象及條件
一、申報對象:首次創辦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
二、申報條件:首次創辦的小微企業需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認定標準。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需正常經營1年以上3年以下(申報截止時間計算),帶動就業3人以上(不含本人),按規定爲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且其法定代表人爲下列人員:
1、畢業2年內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含留學回國人員和技師學院進階技工班、預備技師班、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等參照高校畢業生享受就業創業政策的羣體);
2、登記失業的農村自主創業者;
3、復員轉業退役軍人;
4、化解過剩產能職工;
5、創業之前爲登記失業的下列就業困難人員:
(1)最低生活保障對象;
(2)零就業家庭人員;
(3)農村建卡貧困戶人員;
(4)殘疾人員;
注意:除第1類人羣外,其他羣體人員均應具有重慶市戶籍。
補貼標準
符合申報條件的對象,以家庭爲單位(夫妻開辦多個企業的,一方享受之後,另外一方不再補助)給予8000元∕戶的一次性創業補助。
補貼申請方式
符合條件的企業,向註冊地鎮街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申報也可透過“重慶市公共就業服務網”或“重慶就業”微信公衆號線上申報;
申報按下列要求提供相應材料:
1、《重慶市重點羣體一次性創業補助申報表》;
2、工商營業執照;
3、個體經營者或小微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其符合扶持人羣的佐證材料;
4、6個月社會保險繳費憑證;
初審單位審覈人在認真比對上述資料原件和複印件後,進行簽字確認並收取複印件。以上所有申報資料一式四份,其中紙質件3份,電子件1份,透過審覈的申請資料由區縣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長期儲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