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岸戶籍
①適齡兒童、少年與其監護人的同一戶口簿。
②適齡兒童、少年監護人的房屋產權證明(公房爲房屋使用權證)。
③適齡兒童、少年如因監護人無自購房,自出生日起戶籍一直掛靠祖父母(外祖父母)房產處,並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轄區內常住的,視爲符合“三對口”,報名時,須提交區土地房屋權屬登記中心出具的適齡兒童、少年所有監護人的無房證明。
④小學新生須提供預防接種證明;初中新生須提供小學畢業證明(即畢業證或學籍證明)。
2、隨遷子女
①申請就學適齡兒童、少年與監護人的同一戶口簿。
②適齡兒童﹑少年與監護人在南岸區公安部門辦理的居住證(市外戶籍,備案時間達半年以上方有證)或居住登記證明(不分戶籍,備案時間不足半年均可出具)。
③監護人在南岸區的購房證件或在南岸區居住的租賃合同(須爲住宅用途)、租賃房屋產權證(公房爲房屋使用權證)。監護人與南岸區用人單位簽定的合法工作證明(含就業勞動合同、工商營業執照、攤位或門面租賃合同等)和相關社會保險繳納費記錄。
⑤小學新生須提供預防接種證明;初中新生須提供小學畢業證明(即畢業證或學籍證明)。
3、公租房租住戶
①申請就學適齡兒童、少年與監護人的同一戶口簿。
②適齡兒童﹑少年與監護人申請的公租房項目的配租合同(原件);近3月繳納的物業管理費憑證;近3月繳納的水費、電費或天然氣的繳費憑證(三選一)。
③監護人與重慶市用人單位簽定的合法務工證明(含工商營業執照、就業勞動合同、攤位或門面租賃合同等)、社會保險繳納費憑證和近3月的工資憑證。
④小學新生須提供預防接種證明,初中新生須提供小學畢業證明(即畢業證或學籍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