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的失業保險金標準爲每人每個月1755元,西安市全市執行統一標準。(待遇標準執行時間爲2021年5月1日起)。
西安市失業保險金領取時限
1、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2年的,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
2、累計繳費時間滿2年不滿3年的,領取6個月失業保險金;
3、累計繳費時間滿3年不滿4年的,領取9個月失業保險金;
4、累計繳費時間滿4年不滿5年的,領取12個月失業保險金;
5、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領取18個月失業保險金;
6、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24個月失業保險金。
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再次失業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失業保險金的簡介
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失業保險金目的是爲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