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7時12分,一列車從金華南開車後,軟臥車廂一對向列車工作人員求助尋找嬰兒奶粉的夫妻,引起了列車長申慶雨的懷疑。面對乘警的詢問,夫婦二人含糊其辭,無法說清嬰兒的來歷。
乘警長李永斌立即將案情上報,經訊問,犯罪嫌疑人吳某某、沈某某供述,二人經中間人聯繫,在河南鄧州以11萬元人民幣,從男嬰姥姥、男嬰舅爺爺處收買該男嬰,準備自行撫養。
爲什麼孩子的舅姥爺和姥姥會賣掉自己家的孩子呢?隨着調查的深入,答案漸漸浮出了水面。
原來,男嬰的母親楊某是一名未成年人,在外打工時懷孕了,因爲楊某稱她不知道孩子的爸爸是誰,於是一直沒有告訴她的養母李某霞自己懷孕的消息。
楊某在快要生產的時候,心裏有點害怕,她透過電話告訴自己的養母,養母帶着自己的哥哥男嫌疑人李某虎,前往這個楊某的居住地,等着楊某把孩子生了之後,他們把孩子抱到河南。
把孩子抱回家後,嫌疑人李某霞和李某虎就商議將孩子賣掉。不久後,李某虎透過中間人聯繫到了來自溫州的吳某和沈某,並於2021年12月29日完成了交易。
目前,售賣男嬰的嫌疑人李某虎、李某霞和收買男嬰的嫌疑人吳某、沈某都因涉嫌拐賣兒童罪被警方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本案已準備移交檢察機關進行起訴。該名男嬰已被送往河南南陽市民政部門進行撫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