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哈爾濱,馬先生透過某網絡平臺認識一女主播,爲其狂刷禮物不久後兩人確定戀愛關係。最後分手索要遭拒。具體榜一大哥狂刷20萬分手索要遭拒是怎麼回事?到底榜一大哥狂刷20萬分手索要遭拒什麼情況?一起來了解。
榜一大哥狂刷20萬分手索要遭拒是怎麼回事
黑龍江哈爾濱,馬先生透過某網絡平臺認識一女主播,爲其狂刷禮物不久後兩人確定戀愛關係。期間女子以各種藉口讓馬先生爲其買東西、轉賬、刷禮物,馬先生稱一年時間共花費20餘萬,但多次要求見面,均被主播以各種理由推脫。事後感覺被騙後要求其退還,對方拒絕退還且將其拉黑。
據律師表示直播間的打賞是一種等價交換,在不違背法律的情況下,打賞是不可被要回的。如果女主播以戀愛爲由虛構事實,誘騙男子爲其打賞、轉賬等,分手後男子的大額贈予是可以撤銷的。如若高額打賞侵犯了夫妻共有財產,男子的妻子可以以處分夫妻財產爲由撤銷贈予。
戀愛時給對方花的錢能要回來嗎?
想要得到這個問題的答案首先要判定的是財產處分行爲的性質,一般來說在戀愛關係中涉及到的花費可以分成幾個類型來進行判斷。
首先,如果當時的意思表示可以主張爲借用或者借款關係的,那麼毫無疑問根據債權債務關係是可以主張返還的,可以直接適用民間借貸的相關規定和處理方式。
其次,如果是明顯以結婚爲目的贈與的財產,例如結婚使用的金首飾、作爲彩禮的大額財產或者房屋、車輛等,這類財產都可以主張爲彩禮,而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彩禮在未進行結婚登記的情況下是可以主張返還的,如果進行訴訟的,人民法院會支援該訴訟請求。
針對上述兩種可以主張返還的情況,當事人也需要收集證據證明確實屬於借款或者彩禮的,還有兩種情況當事人無法主張返還,分別是在戀愛過程中發生的情誼行爲和贈與行爲。
情誼行爲可以理解爲爲了維持人際關係或者好心幫忙進行的好意施惠行爲,在雙方戀愛過程中例如一方請另一方吃飯、幫助另一方打車等行爲都可以理解爲情誼行爲,這種行爲不屬於法律行爲,在民事法律不涉及的道德領域,因此也無法主張返還相應的財產利益。
還有一種情況也是比較常見的,即贈與行爲,節日和紀念日紅包、贈送的禮物等都屬於贈與行爲,贈與本身是具有諾成和單方性質的,法律上爲了保護這種無償的民事法律行爲規定了贈與的撤銷權,滿足一定條件的可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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