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提壞賬準備的會計分錄:
1、期末計提壞賬準備時: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壞賬準備;
2、期中實際發生壞賬損失時:
借:壞賬準備;
貸:應收賬款;
3、期中已確認並轉銷的壞賬準備又收回時:
借:應收賬款;
貸:壞賬準備;
同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4、補提的壞賬準備時: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壞賬準備;
5、衝減多計提的壞賬準備時:
借:壞賬準備;
貸:資產減值損失。
1、壞賬是經過認真核實,確認無法收回的貸款;
2、因借款人被依法宣告破產,經清算後仍無法還清的貸款;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以其財產或遺產清償後仍無法還清的貸款;
4、借款人遭受特大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損失巨大,即使獲保險補償,仍無法還清的貸款;
5、經國務院專案批准覈銷的貸款。
1、企業在提取壞賬準備時,應借記“資產減值損失——計提壞賬準備”;貸記“壞賬準備”;
2、對於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按管理權限報經批准後作爲壞賬處理,轉銷應收款項,借記“壞賬準備”帳戶;貸記“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長期應收款”等帳戶;
3、已確認壞賬損失並轉銷的應收款項,以後又全部或部分收回時,應按實際收回的金額借記“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長期應收款”等帳戶,貸記“壞賬準備”帳戶;同時借記“銀行存款”等帳戶;貸記“應收賬款”等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