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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阿貴繩不撓曲誰提出的 法不阿貴繩不撓曲哪位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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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阿貴繩不撓曲是韓非子提出的。法不阿貴,繩不撓曲是一個成語,意思是法律不會偏袒有權有勢的人,墨線不會向彎曲的地方傾斜。“法不阿貴,繩不撓曲”表明法律應該要公平公正,一視同仁,這句話出自戰國末期思想家韓非創作的《韓非子·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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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節選:

賢者之爲人臣,北面委質,無有二心。朝廷不敢辭賤,軍旅不敢辭難;順上之爲,從主之法,虛心以待令,而無是非也。故有口不以私言,有目不以私視,而上盡制之。爲人臣者,譬之若手,上以修頭,下以修足;清暖寒熱,不得不救;鏌鋣傅體,不敢弗搏慼,無私賢哲之臣,無私事能之士。故民不越鄉而交,無百里之感。貴賤不相逾,愚智提衡而立,治之至也。今夫輕爵祿,易去亡,以擇其主,臣不謂廉。詐說逆法,倍主強諫,臣不謂忠。行惠施利,收下爲名,臣不謂仁。離俗隱居,而以詐非上,臣不謂義。外使諸候,內耗其國,伺其危險之陂,以恐其主曰;“交非我不親,怨非我不解”。而主乃信之,以國聽之。卑主之名以顯其身,毀國之厚以利其家,臣不謂智。此數物者,險世之說也,而先王之法所簡也。先王之法曰:“臣毋或作威,毋或作利,從王之指;無或作惡,從王之路。”古者世治之民,奉公法,廢私術,專意一行,具以待任。

法不阿貴繩不撓曲誰提出的 法不阿貴繩不撓曲哪位提出的 第2張

夫爲人主而身察百官,則日不足,力不給。且上用目,則下飾觀;上用耳,則下飾聲;上用慮,則下繁辭。先王以三者爲不足,故舍己能而因法數,審賞罰。先王之所守要,故法省而不侵。獨制四海之內,聰智不得用其詐,險躁不得關其佞,奸邪無所依。遠在千里外,不敢易其辭;勢在郎中,不敢蔽善飾非;朝廷羣下,直湊單微,不敢相逾越。故治不足而日有餘,上之任勢使然之。

法不阿貴繩不撓曲誰提出的 法不阿貴繩不撓曲哪位提出的 第3張

夫人臣之侵其主也,如地形焉,即漸以往,使人主失端,東西易面而不自知。故先王立司南以端朝夕。故明主使其羣臣不遊意於法之外,不爲惠於法之內,動無非法。峻法,所以凌過遊外私也;嚴刑,所以遂令懲下也。威不貳錯,制不共門。威、制共,則衆邪彰矣;法不信,則君行危矣;刑不斷,則邪不勝矣。故曰:巧匠目意中繩,然必先以規矩爲度;上智捷舉中事,必以先王之法爲比。故繩直而枉木斷,準夷而高科削,權衡縣而重益輕,鬥石設而多益少。故以法治國,舉措而已矣。法不阿貴,繩不撓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辭,勇者弗敢爭。刑過不闢大臣,賞善不遺匹夫。故矯上之失,詰下之邪,治亂決繆,絀羨齊非,一民之軌,莫如法。厲官威民,退淫殆,止詐僞,莫如刑。刑重,則不敢以貴易賤;法審,則上尊而不侵。上尊而不侵,則主強而守要,故先王貴之而傳之。人主釋法用私,則上下不別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