琵琶又稱“批把”,最早見於史載的是漢代劉熙《釋名-釋樂器》:“批把本出於胡中,馬上所鼓也。推手前曰批,引手卻曰把,象其鼓時,因以爲名也。”意即枇把是騎在馬上彈奏的樂器,向前彈出稱做批,向後挑進稱做把;根據它演奏的特點而命名爲“批把”。在古代,敲、擊、彈、奏都稱爲鼓。當時的遊牧人騎在馬上好彈琵琶,因此爲“馬上所鼓也”。大約在魏晉時期,正式稱爲“琵琶”。
大約在秦朝,開始流傳着一種圓形的、帶有長柄的樂器。因爲彈奏時主要用兩種方法:向前彈出去叫“批”,向後挑起來叫“把”,所以人們就叫它“批把”。後來,爲了與當時的琴、瑟等樂器在書寫上統一起來,便改稱琵琶。到了南北朝時,從西域傳來了一種梨形音箱、曲頸、四條弦的樂器,有人就把它和中國的琵琶結合起來,改制成新式琵琶。在演奏方法上,改橫抱式爲豎抱式,改撥子撥奏爲右手五指彈奏。經過不知多少藝術家的改進,才成爲如今的四相十三品及六相二十四品的兩種琵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