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驗收是需要第三方檢測的,且要求第三方持有相關資質,經過第三方的鑑定,看是否可以滿足使用要求,並出示檢測報告。消防驗收是指消防部門對企事業單位竣工運營時進行消防檢測的合格調查,施工單位進行消防驗收時需要消防局進行安全檢測排查,同時需要出具電氣防火檢查合格證明檔案,電氣消防檢測已被國家公安部列入消防驗收強制檢查的項目。
申請消防驗收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二)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三)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檔案;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檔案、出廠合格證;
(五)消防設施、電氣防火技術檢測合格證明檔案;
(六)施工、工程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檔案;
(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除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外,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承擔轄區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審覈、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工作。具體分工由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確定,並報公安部消防局備案。跨行政區域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覈、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工作,由其共同的上一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指定管轄。
建設、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應當遵守消防法規、國家消防技術標準,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施工質量和安全負責。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實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覈、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