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院是爲患者提供長期醫療護理、康復促進、臨終關懷等服務的醫療機構,是醫療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針對長期臥牀患者、晚期姑息治療患者、慢性病患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以及其他需要長期護理服務的患者。而養老院是爲老年人提供飲食起居、生活護理、健康管理和文體娛樂活動等養老服務的機構。
護理院的主管單位是衛健委,而養老院的主管單位是民政主管部門。護理院作爲醫療機構,可申請醫保,享受住院醫保待遇,可報銷檢查、治療、化驗和住院等一切費用。養老院則部分有門診醫保、不能報銷檢查、化驗、治療和住院等一切費用。
護理院至少配備呼叫裝置、給氧裝置、呼吸機、心電圖機、X光機、B超以及各種急救設備和康復設備。病房每牀單元基本裝備應當與二級綜合醫院相同,病牀應當設有牀擋。而養老院則應於老人的牀頭安裝呼叫鈴,以及各種適合老人使用的健身器械和康復設備,有必備的生活設備,例如洗衣機、熱水器等,還要有足夠的醫療設備和物資,如有急救藥箱和輪椅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