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主城都市區,符合下列情形且在本市參加社會保險年限達到對應務工經商年限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年老父母(男性年滿60週歲、女性年滿55週歲,下同),可在相應地區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一)主城都市區:在本市務工3年以上,或者投資創業1年以上;
(二)主城都市區外的其他地區:在本市務工2年以上,或者投資創業的。
在渝東北三峽庫區城鎮羣,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在本市參加社會保險年限達到對應務工經商年限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年老父母可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一)在本市務工3年以上;
(二)在市級以上工業園區企業務工1年以上;
(三)投資創業的。
在渝東南武陵山區城鎮羣,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在本市參加社會保險年限達到對應務工經商年限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年老父母可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一)在本市務工3年以上;
(二)在市級以上工業園區企業務工1年以上;
(三)投資創業的。
本市戶籍居民在戶口所在主城都市區、渝東北三峽庫區城鎮羣、渝東南武陵山區城鎮羣內跨區縣(自治縣)務工經商的,申請登記常住戶口不受務工經商和參加社保年限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