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小客車指標申請需要滿足相關申請條件,此外普通小客車增量指標和新能源小客車增量指標只能二選其一進行申請。
海南汽車指標申請要求
普通小客車增量指標和新能源小客車增量指標只能二選其一進行申請,若您申請新能源小客車增量指標,需取消普通小客車增量指標申請,在申請新能源小客車增量指標。
普通增量指標申請條件
住所地在本省的個人,名下沒有本省登記的小客車且沒有應當報廢未辦理註銷登記的其他機動車,持我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機動車駕駛證,可以向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的調控管理機構申請增量指標。 住所地在本省的個人包括:
1.本省戶籍人員;
2.駐瓊部隊現役軍官、文職人員及士官;
3.持有有效身份證件並在我省連續居住兩年以上的港澳臺居民及外籍人員;
4.持有本省有效居住證,且近8年內累計48個月(含)或近24個月(含)連續在本省繳納社會保險的非本省戶籍人員。(含非本人原因漏繳,經社會保險機構覈定補繳的期限達到8年內累計48個月或連續24個月);
5.持有本省有效居住證,且近24個月(含)連續在本省實際繳納個人所得稅的非本省戶籍人員。
符合海南省已購房的非本省戶籍人員可在海南省小客車保有量調控管理資訊系統網站或當地調控服務視窗提交普通小客車增量指標申請。
申請人員需符合以下條件:
1、名下沒有海南省登記的小客車,且沒有應當報廢未辦理註銷登記的其他機動車;
2、公安機關頒發的有效駕駛證;
3、海南省商品房交易合同網籤備案或不動產權登記證(含房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