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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離婚證辦理指南 重慶辦理離婚證需要哪些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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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離婚證辦理指南 重慶辦理離婚證需要哪些證件

辦理條件

重慶離婚證辦理指南 重慶辦理離婚證需要哪些證件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男女雙方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

(二)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三)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溫馨提示:辦理離婚證是需要提前預約的。

辦理材料

(一)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二)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頒發的結婚證;

(三)當事人各提交3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四)當事人提交本人的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居民身份證與常住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辦理流程

1、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

2、符合條件的,當場予以登記,發給婚姻證件;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其程序如下:

初審—受理—填寫資料—照相—審查—登記頒證

辦理地點

重慶市各區縣民政局(離婚雙方任意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局)

辦理時限及費用

每週一至週五9:00——12:00(參考,以各區縣實際時間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