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條件
重慶將內地居民結(離)婚登記由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擴大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或者在重慶市內的經常居住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二、辦理時間
試點期限爲2年(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辦理時間爲民政局工作時間,各個點不太一樣。
三、辦理材料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4)雙方均不是重慶戶籍的婚姻登記當事人,應提供其中一方的《重慶市流動人口居住證》。
(5)僅一方爲重慶戶籍的婚姻登記當事人,應提供重慶籍當事人的《暫住登記憑證》或非重慶籍當事人的《重慶市流動人口居住證》。
(6)雙方均爲重慶戶籍的婚姻登記當事人,應提供其中一方的《暫住登記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