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條件
根據規定,辦理退休需要同時滿足兩個條件:
1、是否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法定退休年齡具體規定:
隨用人單位參保人員,男性,應年滿60週歲;女性,工人或非管理崗位應年滿50週歲,幹部或管理崗位應年滿55週歲;
以個人身份參保人員,男性,應年滿60週歲;女性,1996年1月1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年滿50週歲,1996年1月1日及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且無視同繳費年限的,應年滿55週歲。
2、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含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是否滿15年(180個月)。
實際繳費年限從個人參加職工養老保險開始計算;視同繳費年限是指實施個人繳費以前符合國家規定計算連續工齡的工作時間。因每個人的工作經歷不同,需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透過個人檔案確定。
二、辦理材料
1、《重慶市人社服務打包辦“職工退休”事項申報表》;
2、參保人員社會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證;
3、參保人員本人《職工檔案》(有視同繳費年限的需提供);
4、參保人員一寸登記照一張;
5、符合增發待遇條件的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