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近期,很多人都加入到了轟轟烈烈的個稅退稅隊伍中,但對於不瞭解個稅的人來說,退稅的時候會遇到各種情況,例如個稅彙算金額爲零,或需要補稅等。這一切都和你工資有關,不同的工資情況,所繳納的個稅也不同。那麼,2021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怎麼算呢?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個稅2021年稅率表計算公式。
2021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個稅2021年稅率表計算公式
個稅計算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其中:累計減除費用,按照個稅起徵點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僱月份數計算。
稅率參考表如下:
參考例子:
2020年全年,A在甲單位工作取得工資薪金,每個月工資18000元,三險一金每月扣除3200元,子女教育費、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每月2500元,甲單位全年已預扣預繳稅款6240元,此外,A還擔任乙丙丁三家單位專家評審,全年取得勞務報酬10萬元,三家單位合計已預扣預繳稅款16000元,則A辦理綜合所得彙算清繳是否需要補退稅?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18000*12+100000*0.80) -60000-3200*12-2500*12=167600元
全年應納稅額=167600*0.2-16920=16600元
應補(退)稅額=16600-6240-16000=-5640元
2021年個稅按6萬扣稅還是按每月5000?
個稅繳納
一、爲什麼會有這樣的疑問?
爲什麼很多稅友會有這樣的疑問呢?主要是因爲2020年12月4日,國家稅務總局發佈了2020年第19號公告《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簡便優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公告中有提到:在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暫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也就是說,滿足一定條件的納稅人,是可以按照6萬進行扣稅的。
二、個稅按6萬還是按每個月5000扣稅?
事情的真相是怎麼樣的呢?首先,我們再來看下公告細則:
對上一完整納稅年度內每月均在同一單位預扣預繳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且全年工資、薪金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本年度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時,累計減除費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萬元計算扣除。即,在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暫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在其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的當月及年內後續月份,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接着,我們具體分析,按照6萬扣稅,需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上一納稅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單位任職且申報了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
(2)上一納稅年度1-12月的累計工資薪金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獎金等各類工資薪金所得,且不扣減任何費用及免稅收入)不超過6萬元;
(3)本納稅年度自1月起,仍在該單位任職受僱並取得工資薪金所得。
所以,事情的真相是什麼呢?真相是:滿足以上三個條件的,可以按6萬進行扣稅,否則還是按照5000每月進行扣稅。
注:這裏的6萬,指的是稅前工資。
個稅
個稅按6萬計算案例說明:
小楊2020年全年在某私企工作,收入不超過6萬元,並且申報了1-12月的全部納稅申報。2021年繼續在該單位工作,且工資調整爲7000元,三險一金個人承擔1000元。按照6萬扣稅,計算如下:
1-8月,累計收入(7000×8個月=56000元)不足6萬元而無需繳稅
9月預扣預繳稅款=(7000×9-1000×9-60000)×3%<0,則扣稅0元
10月預扣預繳稅款=(7000×10-1000×10-60000)×3%=0,則扣稅0元
11月預扣預繳稅款=(7000×11-1000×11-60000)×3%=180,則扣稅180元
12月預扣預繳稅款=(7000×12-1000×12-60000)×3%-180=180,則扣稅1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