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報道稱“我國地下水八成不能飲用”。水利部澄清,此解讀有誤,報道引用的數據主要是北方平原地區淺層地下水的監測數據,並不是地下水飲用水水源地的水質數據,目前地下水飲用水水源主要取自深層地下水。
也就是說,目前地下水飲用水源主要取自深層地下水,而不是淺層地下水。
那什麼是淺層地下水?淺層地下水受到污染是否意味着飲用水不安全呢?
儘管深層地下水飲用水源總體良好,但對於一天天惡化下去的地下水整體情況我們不能熟視無睹。
首先,要控制新污染源的產生,對污染嚴重的新建項目堅決不審批;其次,加大經濟刑事責任追究,讓企業不敢排污;同時,加強水質監測網絡建設並定期公佈監測結果,使之動態化和透明化。最後,必須要頂層設計,從制度上徹底堵死污染排放的漏洞和缺口。
掃碼關注公衆號
掃碼下載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