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按規定應交的印花稅,在“應交稅費”科目下設定“應交印花稅”明細科目覈算。
1、計算應交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2、上交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交往中書立、領受、使用的應稅憑證徵收的一種稅。主要是透過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稅票、繳款書或完稅憑證等來完成納稅義務。
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印花稅的應稅憑證是指在中國境內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國法律保護的憑證。
印花稅應當在書立或領受時貼花。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是指在合同簽訂時、書據的立據時、帳簿的啓用時和證照的領受時貼花。如果合同在國外簽訂的,應在國內使用時貼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