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取人提出申請;
2、初審人審查提取申請材料,登入資訊數據(如材料不全,資訊錯誤則返回第一步);
3、複審人審覈提取資訊數據,做出審批決定;
4、通知申請人;
5、允許提取(如不準提取,則返回第二步)
6、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注意事項
1.個人帳戶在單位帳戶下的,辦理銷戶提取的,個人公積金帳戶應爲封存狀態;未辦理封存手續的,由單位經辦人到分中心(主城區銀行公積金經辦網點)辦理職工公積金帳戶封存。
2.退休職工由單位統一辦理提取手續,單位不得以退休爲由辦理個人帳戶集中封存手續。
3.單位統一辦理的,非銷戶提取與銷戶提取應分別申請。
4.職工存在違規提取行爲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終止辦理該筆提取業務,向職工工作單位通報,追回違規提取資金,自發現違法違規行爲之日起取消職工1年至5年內提取住房公積金及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資格,並納入徵信系統,將相關資訊依法向社會公開;對協助造假的機構和人員,涉嫌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5.職工可透過重慶市住房公積金個人網上服務大廳、微信公衆號“重慶公積金中心”、手機APP“重慶住房公積金“、大廳自助終端、市政府”渝快辦“、支付寶等線上服務平臺辦理退休提取;透過重慶市住房公積金個人網上服務大廳、微信公衆號“重慶公積金中心”、手機APP“重慶住房公積金“、大廳自助終端、市政府”渝快辦“等線上服務平臺以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滿兩年未再就業條件申請提取的,具體要求詳見上述服務平臺“溫馨提示”,如有疑問,可前往相應分中心、辦事處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