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資建房簡稱集資房,集資房是企業爲了解決內部職工住房問題,透過籌集資金,建成後的房產,內部職工可以透過較低的價格全額或部分出資,如果是全額那麼久擁有全部房產,反之就只有部分房產。這是政府、單位及個人三方面共同承擔的一種經濟適用房。
注意事項:
1、集資房多爲村委會與開發單位合作建房。
2、集資房無正規樓書。集資房樓書多是一紙宣傳單,一般不標明開發單位、建設設計單位,傳單採取沿街散發形式。
3、集資房無正規預售合同。售樓員出示的購房協議書是開發單位與村委會聯合印製的,並非正規的商品房預售合同。
4、集資房房產證多由村委會自行印製。在看房時,售摟員會告訴購房者簽了合同後,發樓房使用證,但事實上,這個證是村委會與開發單位自行印製的,並無法律效力。
5、集資房多未補交地價。售樓員也表示,他們是先建房後辦報建手續,日後購房者補交地價後,即可辦理房產證。
6、集資房遇拆遷有風險。售樓員一般會告訴購房者,他們的樓盤永遠不會拆遷等。
7、集資房價格便宜但不能辦按揭。
8、集資房品質較商品房稍低。樓房做工較粗陋,多爲毛坯房,少數有簡單裝修。
9、集資房從單體樓向小區發展。早期樓盤多無社區,但南山、寶安均有多個集資房樓盤成片開發,部分社區規模與本地商品房不相上下。
10、集資房自有配套不多。多無會所,個別規模較大的社區自有配套較好,有電梯,綠化率也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