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居住證需要等待半年,此半年是居住時間。但是,目前居住時間認定已靈活化,不再把在公安機關“居住登記滿半年”爲唯一認定依據,對申請人能夠提供在重慶市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繳納個人所得稅、購房居住、投資經商、租房居住、學校就讀等滿半年相關依據的,在居住地居住登記即可申領居住證。
主要分爲兩種情況:
(一)若是已經辦理居住登記並滿半年,滿足居住證辦理條件則可以辦理。
(二)若是未辦理過居住登記,則可以透過將其他方式,以此來認定爲居住登記滿半年,補辦居住登記後即可申領居住證。
即對未申報居住登記或者居住登記未滿半年的市外來渝居住人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爲居住登記滿半年,補辦居住登記後即可申領居住證:
1、在重慶市參加職工養老保險滿半年的;
2、在重慶市繳納個人所得稅滿半年的;
3、在重慶市購房居住滿半年的;
4、在重慶市投資經商滿半年的;
5、在重慶市租賃房屋居住滿半年的;
6、在重慶市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滿半年的;
7、在重慶市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等取得學籍並就讀滿半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