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生育津貼個人申請
只有特殊情況個人才能申請生育津貼,正常情況下是隻能單位申請的,申請成功後單位進行發放!
特殊情況
如果從業人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產假、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用人單位因依法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解散或者其它原因終止的,從業人員本人可以在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結束後2年內,直接向參保地經辦機構申請撥付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申請條件
《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生育保險條例》規定,用人單位從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法定休假期間內,由領取工資變更爲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性從業人員生育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產假的;
(二)從業人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的;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023年2月1日後生育人員申請生育津貼,應當生育前有連續6個月(不含生育當月)足額繳交生育保險費的記錄(在生育當月月底前完成的補收補繳記錄也視爲足額繳費);醫療生育保險合併繳費的,生育前連續6個月應按8.5%費率繳交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費。